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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赠与房产当事人不在了怎么办

编辑:臻房小顾日期:2020-08-30 09:03:02 浏览量(

摘要:东方楼盘,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了,不影响赠与效力,可以根据赠与合同正常办理过户,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赠与人...

办理赠与房产当事人不在了怎么办 东方市房产,海南岛东方的房子都是无价的,我们买的是环境,是空气。更何况是附带着各种美的房子。

办理赠与房产当事人不在了怎么办

房屋赠与没过户赠与人去世了,不影响赠与效力,可以根据赠与合同正常办理过户,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。

如何办理东方房地产赠与?

1、签约。东方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,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,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海南房产无偿赠与对方,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海南房产赠与。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,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,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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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东方房地产赠与公证。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海南房产赠与有规定,在《关于东方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的规定中,办理东方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。

3、提出书面申请,办理登记。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东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,赠与人提出赠与东方房地产书面申请,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,之后东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。书面申请内容: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,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,并明确是无偿赠与。

4、证件资料。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,需携带的证件:①拟赠东方房地产的权属证件(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);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东方房地产赠与协议(合同)书;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;④受赠人是单位的,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,并经法人代表签字,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;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,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。

5、如实填写《东方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》。

6、房管部门进行审查。东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,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。

7、批准过户。东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,应及时批准赠与东方房地产的过户,向受赠人核发新的东方房地产权属证件。

赠与海南房产过户要多久?

双方约定一定时间,到海南房产交易中心。将全部过户双方的材料带齐,进行房屋估纸或者按照成交价格估纸和缴纳相关税费等。这个过程短需要1天,长则20天左右,便可拿到过户好的海南房产证。

东方买房优势:海南除海口三亚外的第三个真正的滨海城市,城市建设在海南各市县中仅次于海口、三亚、琼海、儋州。冬季气候为海南全岛醉干爽地区,低温偶尔13度左右,高温在26度左右,偶有大风,尤其适合来自干燥高寒地区的养老群体。,海南买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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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东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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